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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组团参加首届中国中部(武汉)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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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6〕80号
【发布日期】 2006-09-19
【实施日期】 2006-09-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组团参加首届中国中部(武汉)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6〕80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组团参加首届中国中部(武汉)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十九日
 

河南省组团参加首届中国中部(武汉)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中部崛起”战略,充分挖掘中部的文化资源,展示中部最新文化成果,促进中部文化的交流与合作,推介中部特色文化产业项目,打造中部地区国家级文化产业发展平台,促进中部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经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山西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江西省人民政府、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充分协商,决定联合举办首届中国中部(武汉)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以下称“中部文博会”)。为切实做好我省组团参会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交流、合作、发展为主题,充分利用中部文博会这个平台,宣传我省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展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最新成果,推介特色文化产业项目,扩大文化的对内对外开放,促进与中部其他省份及海内外的文化交往,加快文化招商引资步伐,加速我省文化事业繁荣和文化产业发展,实现由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跨越。
  二、时间、地点及主要内容
  (一)时间:2006年10月27日至29日。
  (二)地点:武汉市国际会展中心。
  (三)主要内容
  首届中部文博会的展览范围包括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两大类。
  1.文化服务类
  (1)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报刊品牌展示推介,广告营销。
  (2)图书出版机构展示推介,图书版权交易。
  (3)演艺机构、演出场馆、演出经纪机构展示推介,舞台精品节目市场推介。
  (4)艺术教育、职业教育及培训机构展示推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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