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青海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 青海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
一、“十五”纲要执行情况 《青海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实施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关心扶助残疾人生活,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各尽其责,社会各界扶残助残,各级残联完善思路、强化措施、扎实工作,超额完成了“十五”计划确定的各项主要目标任务,广大残疾人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残疾人事业取得新的成绩。“十五”时期是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速度最快、扶残助残力度最大、残疾人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 (一)康复任务全面完成。通过实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青海光明工程、彩票公益金等项目,五年共使31948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完成计划的240%。其中:实施白内障手术13804名,肢残矫治手术100例,装配矫形器807例,肢体功能训练1073例,聋儿语训290人,智残儿童训练532人,精神病综合防治13100人(次),为1439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566名肢残人安装了假肢,为贫困聋儿配发助听器344个,供应残疾人特需用品97483件。 (二)教育就业成效显著。通过李嘉诚“长江新里程”盲童入学计划、“扶残助学”和“彩票公益金助学”等项目,共资助1050名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入学率由“九五”末的54.6%增长到67%。143名残疾人考生被省内外高等院校录取。对城乡39794名残疾人进行了职业技术培训,城镇安置就业4455人。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533万元,培训盲人按摩人员856名,就业率达到98%。 (三)扶贫解困扎实推进。各州(地、市)残联纳入当地政府扶贫领导小组。争取国家康复扶贫贷款8600万元,通过政府扶贫、康复贷款扶贫及社会帮扶等途径,使农牧区25985名贫困残疾人得到扶持。其中:19917名残疾人基本解决温饱,6683名城镇贫困残疾人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21068名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得到特困救助,861名特困残疾人纳入五保供养。并通过各种途径,为43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改造危房。 (四)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各州(地、市)残联全部实现单列升格,39个县(市)残联基本实现单列升格,380个乡(镇、街道)和2386个村(居委会、社区)建立了残疾人组织,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的工作范围。干部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培训专职干部2575人(次),残疾人工作者整体素质有所提高,工作条件不断改善。发放残疾人证12.6万本,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得到加强,争取国家县级残联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55万元,县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基本完成。为14个县争取李嘉诚贫困县综合服务设施配套设备资金96万元,为县残联争取中残联交通工具补助资金115万元。 (五)宣传文体丰富多彩。围绕每年的“全国助残日”主题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共发新闻稿件993篇,电视专题片15部,组织大型专题晚会8次。举办了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第二、三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发现了一大批优秀文体人才。组团参加了两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在国内外体育赛事中,共获金牌30枚、银牌29枚、铜牌38枚。 (六)权益保障成绩显著。省政府先后出台了《青海省残疾人优惠待遇暂行规定》等6个文件。提供法律援助520件,援助资金达26万元。65名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及残疾人亲属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和提案25件。处理来信来访3257人(件、次)。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对《残疾人保障法》及实施办法和残疾人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了督办、检查、视察和督察,并形成制度。 (七)对外交流有新突破。相继选派200人(次)赴外省(区)考察学习,接受培训,先后与18个省、市建立了对口支援和互助合作关系,争取各类项目和国内外援助款物等约合人民币1500万元。 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有效改善了广大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为残疾人同全省各族人民一道实现小康生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由于客观条件和自身障碍的影响,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面临诸多困难,残疾人的贫困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基本生活需求难以稳定保障,建设残疾人小康生活的任务繁重。因此,大力发展残疾人事业,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残疾人实现小康生活,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各级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 二、“十一五”发展纲要的主要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依靠和动员社会力量,进一步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为构建和谐青海做出贡献。 (一)主要目标 ——为实现国务院批转《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所确定的“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初步达到小康水平”的总目标奠定基础。 ——进一步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基本生活。 ——加速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加强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