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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纪委派驻市商委纪检组关于为促进民营商贸经济发展提供纪律保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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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共重庆市纪委派驻市商委纪检组  
【发文字号】 渝商纪发〔2006〕24号
【发布日期】 2006-09-20
【实施日期】 2006-09-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共重庆市纪委派驻市商委纪检组关于为促进民营商贸经济发展提供纪律保证的通知
渝商纪发〔2006〕24号
 
 
市商委系统各企事业单位纪委、机关各处室:
  近年来,我市民营商贸经济发展较快,已经成为拉动全市商贸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据统计,2005年全市非公有制商业社零总额1021亿元,占全市社零总额的8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汪洋同志在洪崖洞民俗风貌区考察调研时对支持保护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现就为促进民营商贸经济发展提供纪律保证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更新思想观念,切实增强为民营商贸经济发展服务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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