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监局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6〕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高新区、经济区、民营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市安监局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 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今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任务,搞好后四个月全市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遏制各类伤亡事故、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市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除隐患、强化监管“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遏制各类伤亡事故发生,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一)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全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