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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电煤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市府办发〔2006〕92号
【发布日期】 2006-09-20
【实施日期】 2006-09-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电煤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省属驻市有关企事业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和单位对电煤供应工作高度重视,做了大量的工作,采取了许多措施,电煤供应数量、发电量较上年大幅增长,为全省上半年售电量全国增幅第一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电煤供应工作中仍然存在煤矿企业供应积极性不足、煤质检验结果争议大、发电厂结款不及时、电煤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不太好等问题,对电煤供应工作造成了较大影响,个别地方电煤储备十分紧张。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电煤供应工作,确保全省“西电东送”战略的顺利实施,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作如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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