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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金融稳定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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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常政办发〔2006〕81号
【发布日期】 2006-09-20
【实施日期】 2006-09-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金融稳定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我市创建金融安全区活动已过渡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为加强对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指导,现将常州市金融稳定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
 
常州市金融稳定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指导意见
  金融生态环境是金融机构生存和发展的外部环境,是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是促进金融资源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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