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有序开展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泸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 泸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l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 2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22重大事件(Ⅱ级) 23较大事件(Ⅲ级) 24一般事件(Ⅳ级) 3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32专家组 33医疗卫生救援机构 34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35应急联动 4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 41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分级响应 42现场医疗卫生救援 43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44信息报告和发布 45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5医疗卫生救援的评估 6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 61信息系统 62急救机构 63化学中毒、核辐射医疗救治机构 64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执法监督机构 65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 66物资储备 67应急医疗卫生救援经费 68其他保障 7公众参与 8附则 81责任与奖惩 82预案制订与修订 83预案解释 84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l1编制目的 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l2编制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