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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泸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泸市府办函〔2006〕170号
【发布日期】 2006-09-20
【实施日期】 2006-09-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06〕17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有序开展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泸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

泸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l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

2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22重大事件(Ⅱ级)

23较大事件(Ⅲ级)

24一般事件(Ⅳ级)

3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32专家组

33医疗卫生救援机构

34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35应急联动

4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

41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分级响应

42现场医疗卫生救援

43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44信息报告和发布

45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5医疗卫生救援的评估

6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

61信息系统

62急救机构

63化学中毒、核辐射医疗救治机构

64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执法监督机构

65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

66物资储备

67应急医疗卫生救援经费

68其他保障

7公众参与

8附则

81责任与奖惩

82预案制订与修订

83预案解释

84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l1编制目的

  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l2编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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