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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江夏区征收电力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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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武汉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武价函[2006]65号
【发布日期】 2006-09-21
【实施日期】 2006-09-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江夏区征收电力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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