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保持价格稳定的通知 青价综[2006]166号 各区、市物价局: 今年“十一”国庆黄金周期间,恰逢国庆节和我国人民的传统节日“中秋节”双至,为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保证全市人民过好“国庆”、“中秋”两大节日,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办价检[2006]2021号)及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保持国庆节期间市场价格稳定的通知》(鲁价发电[2006]1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国庆节期间价格监管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