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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社会科学司《2006年下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教委德〔2006〕30号
【发布日期】 2006-09-21
【实施日期】 2006-09-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社会科学司《2006年下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的通知
沪教委德〔2006〕30号

 

市属各高校:

  为做好2006年下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工作,现将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印发〈2006年下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06)12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认真加以落实。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教委德育处联系(联系人:赵扬、吴能武;联系电话:23116792、23116755)。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 

  附件:

关于印发《2006年下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06)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  为做好今年下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工作,我司组织研究制定了《2006年下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ΟΟ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 

  附件:

2006年下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

 

  2006年下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针对大学生关心的重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和判断当前国内外经济政治形势,全面正确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国内“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

  一、认真抓好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推进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思想理论建设,推动兴起了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同时,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刻反映了我们党对发展问题的新认识,反映了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要坚定不移地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大学生,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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