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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13市州所在城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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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甘政办发[2006]111号
【发布日期】 2006-09-22
【实施日期】 2006-09-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13市州所在城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的《2006年13市州所在城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6年13市州所在城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方案

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委《关于印发〈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察(2004)442号)精神和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总体部署,为确保食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全省除兰州市以外的13市州所在城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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