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13市州所在城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的《2006年13市州所在城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6年13市州所在城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委《关于印发〈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察(2004)442号)精神和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总体部署,为确保食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全省除兰州市以外的13市州所在城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特制定本方案。< 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