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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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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政办发明电〔2006〕64号
【发布日期】 2006-09-22
【实施日期】 2006-09-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期以来,我省一些地方滥砍盗伐林木、非法运输和经营加工木材、违法占用林地的案件屡有发生,严重影响森林资源安全。为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各地认真组织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我省森林资源呈现出总量增加的良好态势,局地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改善。但从总体上来看,全省仍然是一个少林省份,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分布不均的问题还相当突出,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仍然是我省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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