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江西省献血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农村居民无偿献血者免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缴费的补充通知(试行)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赣献血办字〔2006〕3号
【发布日期】 2006-09-22
【实施日期】 2006-09-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献血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农村居民无偿献血者免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缴费的补充通知(试行)


各设区市献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