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形势的要求,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 (一)目标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全面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深入实施“六六决策”和“平安舟山”建设,顺利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良好的体制环境和有效的制度保障。经过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共同努力,在“十一五”期间基本实现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运转高效的法治政府目标。 (二)主要任务。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系统工程,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十一五”期间的主要任务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强化行政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准确实施,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行政许可法,严格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事项,规范审批程序、收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办证中心建设,完善行政审批服务网络,健全行政许可集中办理、统一办理、联合办理机制,积极探索网上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