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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第一批不具备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沈政发[2006]19号
【发布日期】 2006-09-22
【实施日期】 2006-09-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第一批不具备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的通知
沈政发[2006]1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2006]4号)精神,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实现依法开采矿产资源,提高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第一批不具备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实施关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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