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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搞好果品销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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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延政发〔2006〕46号
【发布日期】 2006-09-22
【实施日期】 2006-09-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搞好果品销售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市果业生产稳步发展,今年苹果产量可望达到110万吨。但是,受春季强低温冻害和入夏以来雹灾天气影响,果品质量同比有所下降,销售形势不容乐观。为了促进果品顺时顺价销售,确保农民收入增加,现就搞好今年果品销售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要高度重视果品销售工作
  果品销售工作事关我市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增收大局,做好果品销售工作对调动果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果业健康稳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全国苹果较去年预计增产25%以上,总产量将达到2500万吨,质量总体上也比去年有较大幅度提升。今年我省苹果预计增产15%左右,总产量将突破610万吨。由于全国主产区苹果产量普遍增加,各地生产资料成本、劳动力价格和燃油费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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