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理工作的通知 沪建安质监[2006]第129号 各相关单位: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为贯彻执行近期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要求,有效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全面推进安全监理工作,完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防范体系,遏止重大事故,特提出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一、配合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 1、证书审核 监理单位在施工前审查总、分包单位资质的同时还应审核施工单位与安全生产许可有关的材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3)专职安全员配置数量 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5)总分包安全协议 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现场总包单位依据网上证书编号及公示查询,及时掌握并严格审查进场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向监理备案。 2、检查处理 监理单位发现进入现场施工的企业未正常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应立即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及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