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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部大通道阿北线陕西境榆林至陕蒙界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函〔2006〕129号
【发布日期】 2006-09-22
【实施日期】 2006-09-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部大通道阿北线陕西境榆林至陕蒙界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

 

 

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你们《关于西部大通道阿北线陕西境黄陵至延安靖边至安塞榆林至陕蒙界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陕交字(2006)62号)收悉。根据《公路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榆林至陕蒙界高速公路设立刀则湾(K11+400)、孟家湾(K31+800)、小壕兔(K48+600)、红碱淖(K80+100)匝道和陕蒙界主线(K87+000)等公路收费站。同时撤销“大海则湾”和“吧嘎采当”公路收费站,其债务和人员纳入榆林至陕蒙界高速公路统一管理。

  二、收费车辆吨(座)位核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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