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正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9-23
【实施日期】 2006-09-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正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国庆节将至,为确保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石政办发(2006)57号)文件精神,现就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心安排,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国庆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下发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以及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针对自身实际,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认真落实好政府行政一把手负责制,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在国庆节来临之前,党政负责人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党委政府“谋全局、抓大事、促发展”的重要内容,亲自研究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坚决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企业负责人带班作业制度,制定周密细致的工作方案,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严防市委换届和节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突出重点,彻底排查,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是遏制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关键环节。要以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城市燃气和热力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非煤矿山安全等方面作为检查重点,认真按照严了再严、细了再细的要求,着力解决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彻底排查和整改各类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