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落实执法责任的通知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分解落实执法责任的通知》(甘政发[2006]67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清理,市政府已公布了市属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为分解执法职责、落实政务公开,完善行政权力的运行机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奠定了基础。为了进一步做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解法定职责,明晰执法责任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据市政府确认公布的执法依据,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原则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逐级逐岗分解落实具体执法责任,明确界定各个执法岗位的职责。在分解执法职责过程中,要注意体现机构改革、特别是事业单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要结合不同岗位的具体职权,制定执法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