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齐齐哈尔市企业人工成本预警制度试行办法
【字体: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9-25
【实施日期】 2006-09-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齐齐哈尔市企业人工成本预警制度试行办法
 

  为探索对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的新途径,进一步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全面地了解人工成本的构成、数量和指标之间的关系,引导企业降低人工成本支出,为企业人力资源决策提供方便准确的依据, 促进企业内部自我约束机制的形成,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更好地调节行业之间及企业之间分配关系,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人工成本的概念及构成范围
  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活动中因使用劳动力所发生的各项直接和间接人工费用的总和,称之为人工成本。
  企业人工成本构成包括:职工工资总额、社会保险费用、职工福利费用、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护费用、职工住房费用、工会经费和其它人工成本支出等。
  (一)职工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企业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一般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