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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局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各项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9-25
【实施日期】 2006-09-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旅游局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各项工作的通知

 

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06年“十一”旅游黄金周即将到来。为了促进全市假日旅游健康有序地发展,保证游客在我市享受安全、健康、有序、欢乐的旅游全过程,根据全国假日办的工作要求,现将做好我市2006年“十一”旅游黄金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标准做好黄金周各项工作

  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的各项准备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黄金周,具有重要的意义。

  2006年“十一”是实行长假制度的第18个黄金周。各成员单位要不断完善假日旅游工作机制,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全面启动“十一”旅游黄金周的各项准备工作。工作方案要根据当前的要求、特点和变化了的工作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使工作方案更贴近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进一步做好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重要性,克服“轻车熟路”的麻痹思想,要在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汲取已经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和服务质量投诉的教训,加强领导,引导旅游消费,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丰富假日旅游产品等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以更饱满的政治热情、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精益求精的精神,投入到2006年“十一”黄金周的各项工作中来。

  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假日旅游活动安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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