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妥善处置红枫水力发电厂有关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6〕116号 各有关单位: 《关于妥善处置红枫水力发电厂有关问题的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关于妥善处置红枫水力发电厂有关问题的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要求,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红枫湖水资源环境,防治水体富营养化,更有效地保护和改善红枫湖饮用水源环境质量,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妥善处置红枫水力发电厂有关问题,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