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临海市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临海市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帮助农村困难群众解决住房困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通知》(浙政发[2005]65号)和省政府提出的为民办实事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救助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实行政府资助、社会捐赠与个人负担相结合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