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赣州市水保局、厅直各单位: 为做好五五普法工作,我厅制定了江西省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规划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切实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江西省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年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全省水利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水,根据水利部《全国水利系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方略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围绕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的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水利系统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和转变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水利法治环境,为打造和谐平安江西提供有力的水利法制保障。 (二)主要目标 适应党和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工作大局,适应新农村建设和水利事业发展对水利法制建设的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对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需要,紧密结合水利法制建设进程,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水法律意识和水忧患意识,营造自学遵守水法规和珍惜水、保护水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水利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进一步增加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其他组织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依法管理的自觉性,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