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6年1-9月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督查工作的通知 莆政办[2006]1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是今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为检查各县区今年以来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督促加快治理工作进度,确保今年治理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经研究,决定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开展2006年1-9月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检查各县区2006年1-9月开展“五类产品、一个行业”(即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污染食品治理工作的情况,对各县区治理工作做出客观评价。 二、督查内容 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2006年度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06]94号)和市政府办公室下达的2006年度治理“餐桌污染”项目指标抽检任务的要求,对各县区今年1-9月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工作进行督查,主要内容包括领导重视、措施落实、宣传到位、指标完成、检测批次、创新举措等,督查内容按百分制评分标准设定(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一、二、三)。 三、督查方式 (一)召开座谈汇报会,听取当地政府关于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二)查看各县区制定的工作方案与有关文件、资料等,对照各职能部门的相关职责,检查今年1-9月治理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 (三)采取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实地查看有关项目检测及检测点、实验室和检测报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四)。 (四)采用百分制的评定办法,由各县区自评和督查组测评。督查组将督查情况向当地政府反馈。 四、督查组人员 市督查组由市食安办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政府督查室等单位派员组成。 五、时间安排 市督查组拟于10月中下旬赴各县区督查,具体督查日程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OO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2006年1月—9月治理“餐桌污染”工作督查评分表 自评单位(公章) 县区食安办(联席办) 自评时间: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