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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6年1-9月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督查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莆政办[2006]181号
【发布日期】 2006-09-26
【实施日期】 2006-09-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6年1-9月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督查工作的通知
莆政办[2006]1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是今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为检查各县区今年以来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督促加快治理工作进度,确保今年治理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经研究,决定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开展2006年1-9月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检查各县区2006年1-9月开展“五类产品、一个行业”(即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污染食品治理工作的情况,对各县区治理工作做出客观评价。
  二、督查内容
  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2006年度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06]94号)和市政府办公室下达的2006年度治理“餐桌污染”项目指标抽检任务的要求,对各县区今年1-9月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工作进行督查,主要内容包括领导重视、措施落实、宣传到位、指标完成、检测批次、创新举措等,督查内容按百分制评分标准设定(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一、二、三)。
  三、督查方式
  (一)召开座谈汇报会,听取当地政府关于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二)查看各县区制定的工作方案与有关文件、资料等,对照各职能部门的相关职责,检查今年1-9月治理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
  (三)采取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实地查看有关项目检测及检测点、实验室和检测报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四)。
  (四)采用百分制的评定办法,由各县区自评和督查组测评。督查组将督查情况向当地政府反馈。
  四、督查组人员
  市督查组由市食安办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政府督查室等单位派员组成。
  五、时间安排
  市督查组拟于10月中下旬赴各县区督查,具体督查日程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OO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  附件一:
2006年1月—9月治理“餐桌污染”工作督查评分表
自评单位(公章) 县区食安办(联席办)  自评时间:  年  月  日

项目

内容

评分依据

评分情况

分数

本县区自评

督查组测评

领导重视(6分)

1、是否将治理“餐桌污染”列入当地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查阅文件、听取汇报

3

2、食安办(联席办)领导对工作目标、任务进度了解程度

听取汇报、座谈会

3

措施落实(6分)

1、政府是否制定年度治理“餐桌污染”工作方案

查阅文件

3

2、食安办(联席办)是否正常开展工作,人员、经费是否落实

听取汇报

3

3、财政是否安排专项资金

查阅文件

3

4、检测体系建设情况

城区主要集贸市场(生鲜超市)是否建立蔬菜、水果、水产品快速检测点

查阅文件、听取汇报

实地察看、抽查检测

3

5、无公害基地建设情况

实地察看

3

6、执法联动机构建立情况

查阅文件、听取汇报

2

7、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和分等定级工作进度

查阅文件、实地察看

2

8、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开展情况

听取汇报、查阅文件

3

9、流通领域主要食品监督管理情况

听取汇报、实地察看

2

10、牲畜定点屠宰厂(场)清整工作的开展情况

实地察看、听取汇报

2

宣传到位(9分)

1、群众、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对治理工作、食品安全卫生常识和有关法规的了解程度

座谈会、实地察看

3

2、食安办(联席办)协调组织开展治理宣传活动、工作信息反馈情况

查阅资料

3

3、当地媒体对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宣传报告情况

查阅资料

3

完成指标(40)

1、检测数据与检测报告提供情况

实地察看、抽查检测

2

2、主要食品质量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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