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市场应急处置办法 第一条 为完善文化市场日常管理,做好文化市场重大突发事件防范,有效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应急处置坚持“预防为主,果断处置,力保稳定,完善机制”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重大突发事件 1、大型组台演出、涉外演出出现罢演或观众秩序严重混乱; 2、宣扬邪教、台独、破坏民族团结等反动和色情、淫秽音像制品、电子游戏在我省首次发现,或一次发现500件以上;进行含有上述内容的演出;传播有上述内容的网络络信息; 3、一次查获50000盒(张)以上非法音像制品窝点; 4、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中被围攻、殴打发生伤亡; 5、因决策、行政不当,造成10人以上群体上访; 6、文化经营场所发生火灾、坍塌等事故,造成5万元以上直接、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