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度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的指导意见 (韶府办〔2006〕2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7年度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07年度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2007年度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目标 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覆盖率。合作医疗要覆盖所有镇村,让农村常住人口尽可能都参加合作医疗。各县(市、区)的参合率应力争达到70%以上。各地要围绕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巩固成果,提高水平,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扎扎实实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