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邮政服务三农工作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县府办字〔2006〕150号
【发布日期】 2006-09-26
【实施日期】 2006-09-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邮政服务三农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邮政部门服务网络覆盖广、信誉好的优势,积极做好邮政服务“三农”工作,推动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邮政服务“三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重要意义
  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鼓励邮政系统开展直接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连锁配送业务”,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明确指出:“鼓励商贸企业、邮政系统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通过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