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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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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办发〔2006〕89号
【发布日期】 2006-09-26
【实施日期】 2006-09-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6〕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  特此通知

二OO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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