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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快实施新网工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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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运城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9-26
【实施日期】 2006-09-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快实施新网工程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听取供销总社关于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等有关工作汇报的会议纪要》(国阅[2006]52号)精神,以及中华全国供销总社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要在夯实基层基础的同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快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简称“新网工程”)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新农村建设“新网工程”中的主体地位

  农村网点是供销社为三农服务的基础和载体,营造现代化营销网络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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