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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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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发〔2006〕34号
【发布日期】 2006-09-26
【实施日期】 2006-09-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济政发[2006]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济南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济南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为实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任务、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特制定本规划。

  一、环境保护“十五”规划执行情况回顾

  “十五”以来,我市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以市区空气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地保护为重点,坚持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并重,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全面促进了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在全市国民经济快速、持续增长的情况下,环境污染得到基本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下降,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为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建设生态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制度保障到位,环保规划得到较好落实。

  为提高环境保护“十五”规划运行质量,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实施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按照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法定职责,结合环保规划目标和任务,明确了各部门在环保规划实施过程中的任务,进一步完善了环境规划“十五”的协调管理机制,形成了各职能部门协作,共同承担环境保护任务的新局面,为提高规划实施质量奠定了基础。规划落实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做好与有关政策、制度的整体结合。一是结合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把“十五”环境规划相关指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督促规划任务按时完成。二是发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职能,有力地推动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市区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城市用气普及率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指标已达到“十五”环境规划指标要求。

  (二)综合整治有力,环境污染防治取得重大进展。

  1.污染物排放总量有较大幅度下降。推行和完善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有计划地控制和消减污染物排放总量。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对能耗高、污染重、工艺设备落后、布局不合理的企业实行了关停并转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审查、审批各类建设项目2921个,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到98%以上,验收各类建设项目513个,三同时合格执行率100%,新增废水处理能力110490吨燉日,废气处理能力487万标立方米燉时,削减COD排放量6504吨燉年,削减二氧化硫10866吨燉年,削减粉尘排放量59378吨燉年,削减烟尘排放量25746吨燉年,实现了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强化污染源监督管理,对超标排放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全市工业污染源已基本实现达标排放。2005年,全市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化学需氧量和工业固体废物排放总量分别为9.72万吨、3.33万吨、2.95万吨、5.92万吨和0.02万吨,五项指标分别比“九五”末下降了0.9%、20.1%、41.8%、11.1%和98%,基本完成总量控制计划。

  2.环境空气质量得到一定程度改善。通过开展“蓝天工程”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全面推广使用低硫煤;对露天烧烤和沿街饮食摊点不合格炉具进行了集中取缔整治;淘汰污染严重的10吨以下燃煤锅炉933台;实施烟气脱硫除尘工程,对超标排放的锅炉进行限期治理,全市99台20吨以上燃煤锅炉实现了脱硫除尘(包括炉内固硫),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5.5万吨。

  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实施在用机动车排气年度检测和监督抽测制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到2005年底,机动车尾气达标率达到89.90%。

  加大了水泥粉尘污染防治和小石灰窑、小石子加工点的综合整治力度,关停了规模小、污染重的水泥立窑生产线16条;加强施工工地管理;减轻了扬尘污染。

  2005年市区环境空气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氮年均值分别为0.059毫克燉立方米、0.127毫克燉立方米和0.024毫克燉立方米,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分别比“九五”末下降10.6%和2%,可吸入颗粒物与“九五”末基本持平。

  3.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加强对“三河”(黄河、小清河、徒骇河)、“四库”(玉清湖水库、鹊山水库、卧虎山水库、锦绣川水库)、“两湖”(大明湖、白云湖)等重点水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开展了严查水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专项行动,对日排废水100吨以上的饮食服务单位和超标排放废水的医疗单位提出了限期达标要求,并按计划督促落实;工业污染源实施再提高工程和全面达标工程,对全市70家重点废水污染源实施了限期治理。关停了平阴子顺造纸厂草浆生产线和章丘造纸厂。全市水环境状况恶化的趋势基本得到控制,地下水水质保持良好,地表水部分水体水质有明显好转。2005年小清河出境断面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和石油类年均值分别比“九五”末下降57.9%、17.3%和62.5%。

  4.环境噪声得到有效控制,辐射污染防治工作得到加强。通过固定噪声源限期治理和噪声达标区创建工作,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得到有效控制。2005年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3.5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44.4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69.4分贝,分别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1类、4类标准。通过开展电磁辐射污染源和放射源的普查和申报登记工作,查清了辐射污染源使用及处置现状,为污染防治工作奠定了基础。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得到加强。建立了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专门机构,实现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加强了全市医疗废物的环境管理,组织建设了日处理能力24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实现了178家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开展了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摸清了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处置及利用现状,并对30家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进行了规范化管理;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建设了粉煤灰、炉渣、煤矸石等重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4.93%,工业固体废物年排放量削减至0.02万吨;严格进口废物的预审,加强了进口废物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有效的防止了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过程中的二次污染。

  (三)部门积极配合,生态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通过开展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平原绿化、道路绿化和防护林体系建设等绿化工程,建立了山区、平原、城镇等高标准的绿化体系,200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4.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9.6%、33.8%和9平方米。

  开展了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工作,建设了南部山区水源涵养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白云湖湿地功能保护区;开展了“两区一园”创建工作,已建成“两区一园”50处,全市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5.07%。

  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以创建活动促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生态系统的建设。目前,章丘市已通过国家生态示范区验收,平阴县、济阳县和商河县正在大力开展创建工作。

  以生态示范区建设为基础,积极推进生态县(市)建设工作。

  (四)加大环保投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完善。

  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了环境保护的投入。2001至2005年累计环保投资153.06亿元,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2.15%。环境基础设施得到初步完善,济南水质净化一、二厂设计处理能力为42万立方米燉天,2005年度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1.92%。济南无害化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2200吨燉天,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1.6%。济南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日处理能力24吨,市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9.54%;市区河道整治工作成效显著,玉绣河一期综合整治工程完成4.5千米河段整治;不断改善城市燃料结构,大力发展城市燃气工程。2005年管道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供气量分别达到5910万立方米、50000吨和10000万立方米,城市用气普及率达到97.5%。集中供热面积3255万平方米,供热普及率达46%。

  (五)强化能力建设,环境管理能力得到加强。

  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逐步完善自身监测、监督管理职能,市环境监测站、章丘市环境监测站、天桥区环境监测站相继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实现环境监测与国际接轨。

  环境监控能力不断提高,建成了集环境质量和污染源在线监控为一体的市环境监控中心;新建了三个大气自动监测子站,建成了小清河水质自动监测站,进一步完善了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对占市区燃煤总量90%的31家重点大气污染源安装了34套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对占市区污水排放总量60%的9家单位安装了10套水污染在线监测装置,实现了对重点污染源的实时监控。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出台了《济南市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办法》,通过了省环保局和省法制办组织的执法规范化验收,环保执法逐步走向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加强环境信访,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六)深入宣传教育,全民环保意识普遍提高。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以“蓝天工程”、“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市建设”为载体,广泛开展面向决策层、面向青少年、面向企业界、面向全社会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建成1个国家级绿色社区,8个省级绿色社区,73个市级绿色社区,建成省级安静居住小区2个,市级安静居住小区32个,创建国家级绿色学校3所、省级绿色学校8所、市级绿色学校204所;围绕环保工作重点和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积极做好新闻报道与宣传;建立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针对环境与发展的决策性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环保公益活动,推进了社区环境建设,倡导绿色消费和绿色文明,全社会环保意识得到普遍提高。

  二、存在主要问题及分析

  (一)环境污染依然比较严重。

  扬尘和燃煤造成的环境空气污染仍较为严重,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地表饮用水水源地受到一定程度污染;地表水大部分水体距功能区达标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工业固体废物、城市垃圾及危险废物产生量逐年增加,部分危险废物目前仍未得到有效安全处置,固体废物的排放和堆存引起的大气、水、土壤污染和生态破坏未得到完全控制。

  (二)自然生态环境脆弱,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区域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生态恢复比较缓慢;森林覆盖率低,水土保持能力差;自然保护区覆盖率低,自然保护区建设尚未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市区绿地的生态补偿能力较低;湿地生态系统基本上处于重复低水平演替或被完全破坏状态;对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现象未得到遏制;生态农业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化肥农药的不合理使用,残留地膜、畜禽粪便和污水灌溉使农村生态环境污染加重。

  造成上述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工业结构和产业布局不合理。工业结构中传统优势产业,如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力、蒸汽、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物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加工及炼焦业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占较大比重,且大都分布在城市的主导风向和小清河流域内,给城市空气和水环境质量造成较大影响。二是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煤炭消费量仍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70%以上。清洁能源消费比例相对较低,燃煤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成为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采暖期污染尤为严重。三是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薄弱。城市大型燃煤锅炉脱硫设施、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等环境保护基础配套设施尚不能满足城市发展和污染治理的需求。四是城市生态建设和保护相对滞后。多年来济南市的环境保护工作重点集中在污染防治,城区生态绿地建设、“两区一园”建设、生态功能区建设、优美乡镇建设及小流域的水土流失治理相对滞后,同时生态脆弱区保护管理力度不够,自然生态破坏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三、环境形势分析

  (一)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

  “十一五”期间,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带来的环境压力,我市在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遗留的历史欠账、降低能耗水耗以及各种主要污染物排放水平、维持生态环境的基本稳定等方面还将面对严峻的挑战。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需求继续加大,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短期难以改变,能源消费与环境的矛盾将日渐突出;人口的持续增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给环境带来巨大压力,加大了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的难度;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水资源面临危机,全市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为380立方米,仅为全国人均占有水资源量的1燉6;工业生产高速发展,规模不断增大,工业污染防治任务艰巨;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以及畜牧养殖业发展,造成农村面源污染呈加重趋势;水土流失、土地退化、森林和草地功能衰退、河流断流、湿地减少等生态问题将日益突出,生态破坏成为发生自然灾害的重要隐患和制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科学发展观深入人心,公众环境意识不断提高,国际及国内大环境的影响使环境保护面临空前机遇。

  1.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使城市发展空间进一步优化,将有效促进城市环境质量好转。总体规划提出“新区开发、老城提升、两翼展开、整体推进”的总体思路,城市总体发展战略确定为“东拓、西进、南控、北跨、中疏”,总体规划布局调整有效地拓宽了城市的发展空间,通过在“东拓、西进、北跨”区域提出高起点、高标准的建设要求,保障了这些区域的环境质量具有良好的发展空间。通过“中疏”降低了城市工业污染和交通污染压力,为老城区的环境质量改善创造了条件。通过“南控”保障了主城区新鲜空气和地下水的补充,有利于主城区的环境空气和水环境质量改善。

  2.生态市发展战略的确定及稳步实施将有力推动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城市生态环境将得到全面改善。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提出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建设生态市的重大决策,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持。政府统一监督管理、各部门齐抓共管、公众积极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社会氛围已经形成。编制完成的《济南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和《济南生态市建设规划》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3.产业结构调整和循环经济全面发展,将有效改变我市的能源消费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工业污染。我市提出在巩固提高传统优势产业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以电子信息、交通设备、家用电器、机械制造、生物工程为主的五大主导产业。同时,在企业、行业和产业各个领域逐步推行循环经济,形成循环经济工业园和产业链,将有效促进污染全过程控制。

  四、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实现新跨越、建设新泉城”的总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泉城”特色,抓住生态建设、污染防治、资源合理利用等关键环节,强化环境执法监督,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让市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功能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环境监督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具体规划指标如下:

  1.环境质量指标。

  水环境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8%。

  --地表水按功能区达标,市内无劣Ⅴ类水体。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济南控制单元控制断面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环境空气

  --市区和各县(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大于311天(占全年的85%以上)。

  --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50%。

  声环境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值小于55分贝。

  --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噪声小于70分贝。

  辐射环境

  --辐射环境质量水平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

  2.污染控制指标。

  污染物总量控制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二氧化硫8.56万吨燉年,化学耗氧量4.86万吨燉年,氨氮0.57万吨燉年。

  污染治理--重点工业企业排放稳定达标率100%,工业企业排污申报登记执行率100%。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

  --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5%以上。

  --废放射源收贮率达到100%。

  --市区及县(市)城区污水处理率大于80%,回用率达到30%以上。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20吨燉小时及以上锅炉脱硫项目建设普及率达到100%。

  --城市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0%。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资源化率达到90%,污水排放达标率大于85%。

  循环经济

  --单位GDP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40千克燉万元。

  --单位GDP二氧化硫排放量<3.10千克燉万元。

  3.生态环境保护指标。

  --自然保护区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13%以上。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以上。

  4.环境管理能力指标。

  --环保投资占全市GDP的比例达到3.0%以上。--环境监察、环境监测能力达到标准化建设水平。

  五、环境功能区划

  (一)环境空气功能区划。

  1.一类区:包括八个区域,属于特殊保护区,总面积656.5平方千米,占全市国土面积的8.03%。第一个位于历城柳埠镇,其东边界到石桥,西到张家,北到贤堂峪南,南到柳埠镇边界,面积249.2平方千米。第二个位于平阴县大寨山,其范围包括云翠山、大寨山、油篓寨等山峦,龙池、东流泉、扈泉、书院泉等泉系和汇泉水库等区域,面积147.2平方千米。第三个位于长清区,包括灵岩山、五峰山、六峰山、孝堂山汉墓、齐长城遗址等风景区,面积171.6平方千米。第四个位于长清区,边界北到毛家庄,南到笼山,东到大沙河,西到杜家庄,面积2.4平方千米。第五个位于历城龙洞,位于历城城区东南方向15千米处,面积27平方千米。第六个位于章丘翠屏山,东到白云峪、张庄、野场、双塔,西到花石崖、北直沟、苗海、候庄,北到夏沟、南到沟坝、东沟流,面积15平方千米。第七个位于章丘胡山森林公园,面积12.9平方千米。第八个位于章丘白云湖,位于章丘市西部和历城东北部,北临小清河,东连绣江河,面积31.2平方千米。

  一类区内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一级标准。

  2.二类区:重点保护区域,面积7520.5平方千米。除了一类区外,济南市其余区域均为二类区。二类区内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具体地域见附图一。

  (二)水环境功能区划。

  1.岩溶地下水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

  济南泉域岩溶地下水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西到马山断裂,东至东梧断裂,北到南外环至经十东路、经十西路延长线,南边界大致在大水井、涝坡、大涧沟、范庄、池子一线。岩溶地下水源保护区面积235.3平方千米。

  保护区水质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燉T14848-93)Ⅱ类标准,并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的要求。

  济南泉域岩溶地下水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具体地域见附图二。

  2.饮用水地表水源功能区。

  (1)一级保护区。

  ①黄河:田山、大王庙、北店子三处引黄闸上游1000米、下游500米范围的黄河干流水域,总面积9平方千米。

  ②鹊山水库:引黄条渠、沉沙池、库区水面及截渗沟共计11.27平方千米。

  ③玉清湖水库:引黄条渠、沉沙池、库区水面及截渗沟共计8.41平方千米。

  ④卧虎山水库:库区环库公路范围内3.81平方千米水域和1.45平方千米陆域,总面积5.26平方千米。

  ⑤锦绣川水库:库区环库公路及土路范围内2.05平方千米水域和1.13平方千米陆域,总面积3.18平方千米。

  ⑥狼猫山水库:库区环库路和高速路范围内0.81平方千米水域和0.99平方千米陆域,总面积1.80平方千米。

  ⑦垛庄水库:库区环库公路范围内0.82平方千米水域和0.36平方千米陆域,总面积1.18平方千米。

  上述7个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水质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2)二级保护区。

  ①黄河:干流河道除一级保护区外的180.5千米河段为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总面积361平方千米。

  ②卧虎山水库:水库周边小分水岭山脊线向水坡内去除一级保护区后13.26平方千米区域和水库上游泉泸河、锦绣川、锦阳川和锦云川河道以及沿岸小分水岭山脊线内77.53平方千米区域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总面积90.79平方千米。

  ③锦绣川水库:水库周边小分水岭山脊线向水坡内除一级保护区面积13.22平方千米区域和水库上游石岭河、锦绣川河道及两岸小分水岭山脚线外水平或垂直50米距离内16.37平方千米区域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总面积29.59平方千米。

  ④狼猫山水库:周边小分水岭山脊线向水坡内除去一级保护区后4.06平方千米区域和水库上游河道及两岸山脚线外水平或垂直50米距离内2.51平方千米区域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总面积6.57平方千米。

  ⑤垛庄水库:库区周边小分水岭山脊线向水坡内除去一级保护区外后3.72平方千米区域和水库上游河道及两岸山脚线外水平或垂直50米距离内3.60平方千米区域为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总面积7.32平方千米。

  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3.非饮用地表水环境功能区。

  (1)渔业用水功能区。

  白云湖:环湖大坝内水面及周边湿地为渔业用水功能区,水质满足《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2)景观用水功能区。

  ①黄河流域。

  浪溪河:汇泉水库至东阿入黄河河口河段。

  玉带河:西南山峪至外山入黄河河口河段。

  城西洼:城西洼及周边水域湿地。

  北沙河:武家水库大坝至老王府入黄河河口河段。

  南沙河:钓鱼台水库大坝与崮头水库大坝至董庄入黄河河口河段。

  玉符河:卧虎山水库放水闸至北店子入黄河河段。崮头水库:环库大坝内全部水域与陆域。钓鱼台水库:环库大坝内全部水域与陆域。武家水库:环库大坝内全部水域与陆域。石店水库:环库大坝内全部水域与陆域。崮云湖水库:环库大坝内全部水域与陆域。浪溪河、玉符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玉带河、城西洼、北沙河、南沙河、崮头水库、钓鱼台水库、武家水库、石店水库、崮云湖水库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②小清河流域。

  小清河:干流京福高速桥至洪家园桥河段。

  腊山河:腊山至入吴家堡西小清河河口河段。

  兴济河:东方红桥至黄岗入小清河河口河段。

  工商河:金牛闸经成丰桥到凤凰闸河段。

  西泺河:大明湖至入五柳闸小清河河口河段。

  玉绣河:广场东沟和广场西沟到大明湖河段。

  护城河:环城公园河道。

  东泺河:坦桥(羊头峪西沟)至板桥西入小清河河口河段。

  柳行河:利农庄(羊头峪东沟)至板桥入小清河河口河段。

  全福河:浆水泉水库至入全福庄小清河河口河段。

  大辛河:圹村至大辛庄西入小清河河口河段。

  巨野河:狼猫山水库至杜张水库河段。绣江河:垛庄水库大坝至朱各务水库河段。漯河:杏林水库大坝至相公庄河段。大站水库:环库大坝内全部水域与陆域。大明湖:全部水域面积。护城河、巨野河(狼猫山水库大坝至杜张水库段)、绣江河(垛庄水库大坝至朱各务水库段)、漯河(杏林水库大坝至相公庄段)、大站水库和大明湖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小清河(京福高速桥至洪家园桥河段)、腊山河、兴济河、工商河、西泺河、玉绣河、东泺河、柳行河、全福河、大辛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质标准。

  (3)工业用水功能区。

  徒骇河:干流夏口桥至展家桥河段。

  杜张水库:环库大坝内全部水域与陆域。

  朱各务水库:环库大坝内全部水域与陆域。

  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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