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06年国庆和中秋佳节来临。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让全市人民在抗御特大旱灾后度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各项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电(2006)11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6)223号)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从9月27日至10月7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行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