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青岛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管理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青岛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青价综[2006]170号
【发布日期】 2006-09-27
【实施日期】 2006-09-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青岛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管理的通知
青价综[2006]170号
 
 
各区、市物价局:
  现将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鲁价发电[2006]18号)转发给你们。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成品油市场价格的监测工作,建立成品油价格预警预报体系,密切关注成品油市场价格动态,每月分析和报告成品油市场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