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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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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财库[2006]31号
【发布日期】 2006-09-27
【实施日期】 2006-09-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各委、办、局,各区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6]5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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