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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税源普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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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淮府办秘〔2006〕103号
【发布日期】 2006-09-27
【实施日期】 2006-09-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税源普查工作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完整、真实地掌握全市税源的分布及构成状况,进一步推进“十一五”时期财政改革和预测全市财政收入增长趋势,确保全市财税目标任务的完成,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税源普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全市税源普查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税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税源普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魏耀民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贵洲、市财政局局长左家凤、市国税局局长曹乾荣、市地税局局长李长富同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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