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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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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通府办发〔2006〕105号
【发布日期】 2006-09-27
【实施日期】 2006-09-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诺水河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府有关部门:
  今年7月以来,我县出现了历史上罕见的高温干旱天气,降雨量是近十年来的最低。据气象部门预报分析,9月下旬至10月末我县降雨比较频繁,且雨量集中。据气象部门预报,从9月27日至28日将有大到暴雨天气。防汛减灾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全县安全渡汛,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切实抓好当前防汛减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各有关部门党政领导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县防汛工作的严峻性,切实加强对防汛减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切实负起防汛抗洪和防灾、减灾、救灾的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及时研究解决防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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