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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光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明政办[2006]43号
【发布日期】 2006-09-27
【实施日期】 2006-09-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光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政办[2006]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的《明光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明光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食监函[2006]523号文件《关于开展全国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等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省有关部门统一布置,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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