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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冻结哈大客运专线控制区域规划建设用地许可的通告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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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长府通告〔2006〕18号
【发布日期】
2006-09-28
【实施日期】
2006-09-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冻结哈大客运专线控制区域规划建设用地许可的通告
长府通告〔2006〕18号
根据国家关于哈大(哈尔滨至大连)客运专线建设的总体部署,为保障哈大客运专线建设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冻结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哈大客运专线控制区域内规划建设用地许可。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均需遵守本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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