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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各项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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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嘉政办发[2006]116号
【发布日期】 2006-09-28
【实施日期】 2006-09-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各项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2006年国庆和中秋佳节即将到来,为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各项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国庆节期间各项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  节日期间城乡居民出行活动频繁,旅游景点、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人员大量增加,安全管理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各单位、各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行政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分管负责人要全力抓好督查落实,切实把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好。节前要立足超前防范,深入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查找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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