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发〔2006〕202号
【发布日期】 2006-09-28
【实施日期】 2006-09-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6〕202号



  国庆节即将来临,为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让全市人民过一个愉快、祥和、安全的节日。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了13个安全生产督查组深入各区县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全市安全工作整体状况良好、形势趋稳,但也有个别区县、部门和单位领导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群聚集场所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依然存在安全隐患。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各项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就进一步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构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