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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民旁听县政府常务会议试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9-28
【实施日期】 2006-09-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旬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民旁听县政府常务会议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公民旁听县政府常务会议试行办法》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公民旁听县政府常务会议,是政府推进民主科学决策的必然步骤,是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的现实需要,是解决好为谁执政、怎样执政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公民旁听县政府常务会议的重要作用,广泛宣传《试行办法》,充分调动公民旁听县政府常务会议、参与政府决策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扩大基层民主,保障公民对政府决策的知情权、监督权。要认真执行《试行办法》规定,组织公民按程序申请,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旁听。要加强旁听县政府常务会议公民的教育和管理,严禁携带违禁物品进入会场,自觉遵守会议纪律,按要求发言提问,按程序如实反映情况,确保县政府常务会议顺利进行。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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