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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民办学校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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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教计〔2006〕54号
【发布日期】 2006-09-28
【实施日期】 2006-09-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民办学校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委,民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教育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京教工[2006]53号)精神,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民办学校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为我市民办学校和首都社会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安全、稳定、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全力维护民办高校的稳定
  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是学校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学校法定代表人作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责任。要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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