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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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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  
【发文字号】 威政办发〔2006〕59号
【发布日期】 2006-09-28
【实施日期】 2006-09-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5月份,市政府责成市财政局、民政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2004年、2005年五保供养经费、敬老院建设资金、优抚对象“治病难”经费、救灾资金以及“三项救助”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综合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大部分市区(开发区)财政、民政部门在管理使用民政专项资金中程序比较规范、渠道比较畅通、用途比较合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农村五保供养经费管理使用方面,大部分市区(开发区)对五保对象人数掌握不准,实际人数与上报人数不符,市县两级财政核拨资金有出入;部分市区(开发区)供养资金下拨不及时,镇级负担的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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