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福州市区“十一五”住房建设发展专项规划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9-29
【实施日期】 2006-09-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州市区“十一五”住房建设发展专项规划


  根据国办发【2006】37号文要求,福州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福州市区“十一五”住房建设发展专项规划(2006-2010)》,现予公布。
 
福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福州市区“十一五”住房建设发展专项规划(2006-2010)
 
  一、现状概况
  规划区现状户籍人口为163.4万人,常住总人口为234万人,市区存量住宅总建筑面积6650万平方米,外来人口当量系数按0.8折算,规划区内现状常住人口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30.25平方米/人。按户均3.11人计算,规划区户均住房建筑面积约为94平方米。
  二、规划范围及年限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福州中心城区和马尾组团,规划总面积约225km2。
  2、规划年限
  与《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福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相关规划的规划年限相衔接,本次规划年限为:2006年至2010年。
  三、主要规划依据
  1、《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年);
  2、福建省房地产业“十一五”发展专项规划(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