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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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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临沂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莒南政办发〔2006〕87号
【发布日期】 2006-09-29
【实施日期】 2006-09-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农业机械化是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物质技术保障,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有着重要的作用。近几年来,全县农业机械化取得了长足发展,全县农机总动力已达到76.9万千瓦,农机总值达到2.7亿元,农用拖拉机达到5.2万台,各类配套机具达到9.6万台(套),为全县农业生产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全面提高我县农业机械化水平,更好地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农林牧渔及农产品加工机械协调发展,重点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加快发展,高效、低耗、节能、环保机械全面发展。到2010年,全县农机总值达到2.85亿元,农机总动力达到81.5万千瓦以上,拖拉机达到5.6万台,配套田间作业机械达到10.68万台(套),全县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82%以上。
  二、着力调整农业机械化发展结构和布局
  在装备结构上,重点抓好“四个调整”。即调整大中型机械与小型机械、动力机械与配套机械、常规机械与高技术型机械、种植业机械与其他农村各类机械的比例,逐步形成一个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农业机械装备新框架。
  在生产结构上,着力促进“四个转变”。即由抓农田作业主要环节的机械化向农业生产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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