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城管办拟订的《杭州市推广燃气汽车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杭州市推广燃气汽车实施方案 国家科技部、环保总局、建设部等部委于1999年倡导开展“清洁汽车行动”,推广燃气汽车工作。推广燃气汽车有利于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和交通能源结构,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我市的燃气汽车推广活动于1997年起步,经历了发展─萎缩─再发展的历程,至2005年年底,我市共有燃气汽车649辆。2006年市政府把推广燃气汽车列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为推动我市燃气汽车的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推广LPG汽车实行财政补助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杭府纪要(2006)171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方向 采用“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企业运作、规模经营”的方式,把推广液化石油气(LPG)汽车的重点放在主城区的出租汽车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