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局机关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9-29
【实施日期】 2006-09-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局机关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
  加强节能降耗工作是本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率先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的重大举措。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节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6]9号)以及市机管局、市级机关工委、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市级机关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沪府机管[2006]217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市局机关节能降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局机关2010年节能降耗工作的目标:一是以2005年为基数,实现能源消耗总量降低20%。争取2006年度能源消耗总量比2005年度降低8%左右;二是建立局机关资源节约制度、能耗标准体系及组织协调机制;三是建立局机关资源节约的量化管理体系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并实行能耗目标考核责任制度,将节能降耗责任和成效纳入机关各处室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体系中。
  二、主要措施
  (一)严格执行节电规定
  1.合理使用空调
  (1)局机关各区域的空调温度要严格执行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的规定;
  (2)须视不同情况合理使用空调,根据人员稠密情况调节空调送风量,做到无人时及时关闭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并养成提早关闭空调的良好习惯;
  (3)定期对空调通风管道进行清洁,提高空调制冷效率。
  2.节约使用照明用电
  (1)养成随手关灯的习惯,离开办公室、下班时必须关灯,杜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