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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黄维学等50名专业技术人员享受2006年市政府特殊津贴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大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9-29
【实施日期】 2006-09-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黄维学等50名专业技术人员享受2006年市政府特殊津贴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献身科学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市政府批准,黄维学等50名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享受2006年市政府特殊津贴。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改革和完善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大政办发(2006)39号)规定,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将获得由市政府用印并长期有效的荣誉证书和每人一次性特殊津贴10000元。
  市政府号召全市广大职工群众向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学习,学习他们与时俱进、科学求实、开拓创新、拼搏奉献的精神,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科学精神和创新意识,营造“尊重知识、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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