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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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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教委人〔2006〕86号
【发布日期】
2006-09-29
【实施日期】
2006-09-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沪教委人〔2006〕86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厅(2006)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县工作的实际,
遵照执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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